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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5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
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
益。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
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2、《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
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讨论通过了《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0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公司设有独立的
财务部门,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
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公司 2020 年度
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事会
认为,截止报告期末,监事会尚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良好,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
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
理,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全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
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管理运
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有违反《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
对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
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
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年度
该所为公司提交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
量情况,故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一)合理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
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
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
    (二)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继续加强对公司采购、
销售、投资、工程建设以及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关注企业“三重一大”
事项及程序,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三)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
进展情况,确保募投项目有序推进;
    (四)关注公司在音乐文化、教育与影视传媒等新兴业务的开拓、投资及运
营情况;
    (五)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提升履职水
平,为企业规范运作提供参考意见,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企业科学、高
效发展。
    (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任期届满,鉴于公
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了确保
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已办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相关手续。在
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