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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1-034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 38 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17,716,84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56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17,715,40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56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03,5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0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02,0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0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715,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4%;反对 1,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议案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715,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4%;反对 1,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议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建宁先生、肖巍先生、黄贤兴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李建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17,715,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2,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李建宁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3.02 选举肖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17,715,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2,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肖巍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3.03 选举黄贤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17,719,7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6,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2052%。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黄贤兴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四)审议通过议案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骞先生、聂铁良先生、周延风女士、刘涛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连续任职
时间不得超过 6 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陈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17,719,7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6,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2052%。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陈骞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聂铁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17,715,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2,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聂铁良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4.03 选举周延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17,715,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2,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周延风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4.04 选举刘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17,715,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2,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刘涛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议案 5.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唐和平先生、林建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
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5.01 选举唐和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17,715,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2,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唐和平先生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5.02 选举林建青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17,715,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2,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林建青女士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三、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郑海珠律师、廖立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