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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珠江钢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1-28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授

予与解除限售切合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同时保障激励计划的公平性、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特制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

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

益最大化。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直接影响的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

    三、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制度

    各类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公司相应考核办法具体规定
执行。

    五、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解除限售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7.30%,
  第一个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64%,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解除限售期
              3、2022 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30%;
              4、2022 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4.8%。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97%,
  第二个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84%,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解除限售期
              3、2023 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30%;
              4、2023 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4.8%。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6.05%,
  第三个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5.03%,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解除限售期
              3、2024 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30%;
              4、2024 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4.8%。
     注:(1)上述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中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因融资实施发行股票或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行为,
 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列入业绩考核计算范围。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
 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同行业的选取
      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文
 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剔除 ST 企业),上述“同行业”
 平均业绩为该行业下的全部 A 股上市公司的平均业绩。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机构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

 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
 分类数据。

      (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
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
不称职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解除限售系数               1.0              0.8       0

       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各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年度分别为 2022、

2023、2024 年度。
       (二)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间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组织人事部在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

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上交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小组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
果。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于收到通知后五个工
作日内与组织人事部沟通解决。如无法妥善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

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生效后实施。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