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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珠江钢琴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28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下午 14:30 以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全部采用通讯方式
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一、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
骨干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对
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经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信
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经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经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具体实施本计划的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授予/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
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
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
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
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
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