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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30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
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
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及其子议案。
    1.1 提名唐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2 提名林建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
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讨论通过了《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公司设有独立的
财务部门,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
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公司 2021 年度
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事会
认为,截至本报告期末,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良好,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
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
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报告
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和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执行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
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
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年度
该所为公司提交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
量情况,故监事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
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
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
价活动;
    (二)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继续加强对公司采购、
销售、投资、工程建设以及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关注企业“三重一大”
事项及程序,及时进行风险提示;此外,加强对集团子企业监事会工作的监督指
导,落实子公司工作情况;
    (三)关注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四)关注公司文化教育板块及珠江创梦园投资、运营情况;
    (五)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提升履职水
平,为企业规范运作提供参考意见,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企业科学、高
效发展。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