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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2-041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17 日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 38 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917,522,40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54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93,763,07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07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23,759,3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47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07,58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5,21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982,3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23%。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公司独立董事周
延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征集时
间为 2022 年 8 月 11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6:45)。
征集委托投票权期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议案 1.00《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331,1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2%;反对
19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6,3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199%;反对 191,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8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331,1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2%;反对
19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6,3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199%;反对 191,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8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议案 3.00《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331,1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2%;反对
19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6,3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199%;反对 191,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8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议案 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331,1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2%;反对
19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6,3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199%;反对 191,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8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郑海珠律师、廖立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