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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1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
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
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林建青女士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提名朱建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2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5、《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六)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
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实履行
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讨论通过了《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
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现行的企业
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无重大
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真实地反映公司审
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
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报告
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和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执行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
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
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
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
审计机构。本年度该所为公司提交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
量情况,故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
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
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
价活动;
    (二)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继续加强对公司采购、
销售、投资、工程建设以及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关注企业“三重一大”
事项及程序,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三)关注公司文化服务业务及珠江创梦园投资、运营情况;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提升履职水
平,为企业规范运作提供参考意见,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企业科学、高
效发展。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