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奋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认
真询问、积极调查与沟通的基础上,现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
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具备证监会要求的
证券业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独
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条件。同时,瑞华在担任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
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
为续聘瑞华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瑞华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宁、周玉华、宁清华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