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6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 年 2 月 15 日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 7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46,106,49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5.824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45,413,0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91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693,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6%。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93,4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946,073,59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9965%;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同意 660,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556%;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946,073,59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9965%;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同意 660,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556%;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彭素球、郭芷菁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