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48280009 号 目 录 1、鉴证报告1 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聂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艳宾 2019 年 4 月 26 日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关于公司收购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富诚达”)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文忠泽、张敬明、董小林、富众 达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富诚达 100%股权,其中支付股份对价占比为 70%,支付现金 对价占比为 30%。根据公司与富诚达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的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支付方式 序号 交易对象 持股比例 交易对价(元) 现金(元) 股份(股) 1 文忠泽 42.032% 1,216,822,781.25 365,046,835.01 70,047,364.00 2 张敬明 27.538% 797,228,718.75 239,168,622.75 45,893,100.00 3 董小林 27.055% 783,242,250.00 234,972,668.56 45,087,959.00 4 富众达 3.375% 97,706,250.00 29,311,880.08 5,624,537.00 合计 100.00% 2,895,000,000.00 868,500,006.40 166,652,96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 ]1372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奋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忠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 公司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 67,357,512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每股价格为 13.51 元,共募集配套 资金人民币 909,999,987.12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 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882,974,987.12 元。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CAC 证验字[2017]01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 资金金额人民币 886,199,987.12 元(包括未扣除的通过自有资金先支付前期审计 费用、资产评估费等中介机构费用 3,225,000 元)已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汇入本公 司 在 浙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营 业 部 ( 以 下 称 “ 商 业 银 行 ”) 开 立 的 5840000010120100398462 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该专户 的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该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882,974,987.1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83,328,396.43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868,500,606.40 本年度使用金额 14,827,790.03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353,409.3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该项募集资金 883,328,396.43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专户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 年 1 月 18 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经 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 序,凡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支出,先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在授权范围 内批准后财务才准予支付,确保专款专用。2017 年 9 月 21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活期及 定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募集资金。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可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 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 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因公司收购富诚达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1,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05.2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82.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82.7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035.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3% 是否 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目(含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总额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部分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否 - 86,850.06 100.00 否 否 86,850.00 86,850.00 已于 2017 24,779.13 年 10 月全部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 否 4,150.00 2,702.50 322.50 2,702.50 100.00 支付给富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费 达原股东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 1,482.78 1,482.78 1,482.78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05.28 91,035.34 — 91,000.00 91,035.28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805.28 91,035.34 — 91,000.00 91,035.2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225,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富诚达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节 余募集资金 1482.78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1,769.94 万元,主要系中介结构费用节省形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