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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奋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认真询问、积
极调查与沟通的基础上,现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重大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欧朋达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融资 5,000 万元提供担保,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
险控制制度,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重大
缺陷、重大问题和重大异常事项,未有因重点控制活动中的内控问题受到中国证监
会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公开谴责,未有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因此,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制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持续经
营能力,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
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做
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决议。
    四、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地区的
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
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2019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
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事项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事项。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玉华、宁清华、王岩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