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2019-03-30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厦门华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特”)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高文川、林灿煌、陈美珠、苏思东、
魏勇军、甘辉、马云容、杨跃辉、张大田、林岩翼、李寿全、华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睿诚远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大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华特匠道同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特匠道同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
诺人”)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主体 出具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关于不存在《关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管
于加强与上市
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公司重大资产
重 组 相 关 股 票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
承诺人 异 常 交 易 监 管 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的暂行规定》第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前述各相关主体
13 条情形之承 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诺函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 承诺人已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
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或口头信息等)。在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关 于 所 提 供 资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
承诺人 料真实、准确、 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
完整的承诺函 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 承诺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
承诺主体 出具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效签署该文件。
3.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承诺人在此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
容,承诺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
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持有的厦门华特的股权不存
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
权属纠纷。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持有的厦门华特的股权不存
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及任何其他可能使
本人持有厦门华特股权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的情况。
关于资产权利
3.承诺人保证其对厦门华特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完整和关联关
承诺人
系 等 事 项 的 承 出资不实、 抽逃出资或任何影响厦门华特合法存续的情形。
诺函
4.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本次交易所聘请的相关中
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除在申报材料中已经披露的本次交易各方之间存在的关联
关系外,承诺人与本次交易的其他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承诺主体 出具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7.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实,承诺人愿意承
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