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对公司以前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
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拟对
应收款项账龄划分及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按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近年来,随着公司升级转型的不断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结构由以客、
货运为主调整为以现代物流服务(含沥青供应链)、汽车制造及销售与服
务、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等业务为主的格局;由于公司业务模式、收入来
源、收款周期等方面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产生
较大变化,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1:公司 2016-2018 年度应收账款账龄分布表
单位金额:万元
账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66,198.92 78.16% 117,172.31 88.30% 42,823.01 77.59%
其中:0-6 月 157,766.07 74.20% 113,258.63 85.35% -- --
7-12 月 8,432.84 3.97% 3,913.69 2.95% -- --
1-2 年 16,216.68 7.63% 9,991.90 7.53% 8,370.92 15.17%
2-3 年 25,926.36 12.19% 4,259.75 3.21% 3,930.40 7.12%
3-4 年 3,961.96 1.86% 1,118.92 0.84% 27.54 0.05%
4-5 年 314.72 0.15% 0.86 0.00% 36.42 0.07%
5 年以上 7.93 0.00% 154.55 0.12% 2.73 0.00%
合计 127,829.02 100.00% 132,698.29 100.00% 55,191.00 100.00%
从表 1 可以看出,公司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分析,1 年以内应收账款
金额所占比例维持在 80%左右,且 0-6 个月以内的往来款占 1 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所占比例基本维持在 95%左右,超过一年期的应收账款逐步降低,
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在逐年降低。
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应收款项属于金融资产中的一类,坏账准备
作为应收款项的减值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中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企业对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账款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
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结合公司信用管理政策以及对历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市场销售、应
收账款账龄分布等信息的分析与判断,公司拟将账龄的划分由原来的 1 年
以内,细分为两个时间段,即 0-6 个月(含 6 个月)和 6-12 个月(含 12
个月),同时对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按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坏账准备
的计提比例:将 0-6 个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原来的 5%降低为
1%,另基于会计谨慎性的原则,6-12 个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维
持 5%不变。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比较
1、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计提坏账准备按期末应
2
收款项余额与账龄分析法所确定的计提比率的乘积计提,各账龄段及其计
提比率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账龄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0-6 月(含 6 月) 5 1 5 1
6-12 月(含 12 月) 5 5 5 5
1-2 年(含 2 年) 10 10 10 10
2-3 年(含 3 年) 20 20 20 20
3-4 年(含 4 年) 50 50 50 50
4-5 年(含 5 年) 80 8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2、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及坏账准备计
提方法此次不进行变更。
(三)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
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因未来期间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难以预估,故无法预测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对 2019 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假设该会计估计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适用,公司基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
余额及账龄结构进行测算,将影响公司 2018 年度利润总额 7,476.28 万元,
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
超过 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
3
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变化,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
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
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