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关于向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续借流动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6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续借流动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龙洲股份”或“上市公司”)
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短期拆借流动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向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发集团”)拆借流动
资金 20,000.00 万元;该笔借款即将于 2019 年 11 月 10 日到期,公司拟
在前述借款到期后,向交发集团续借一年,借款年利率为 6.1%,仍由公司
持有的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 53.91%股权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
将与交发集团签署借款协议。
交发集团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向公司提供借款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金额 年利率 借款期限 利息
序号 关联人 备注
事项 (万元) (%) (天) (万元)
1 15,000 6.10% 180 457.50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2 5,000 6.10% 131 110.97 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3 10,000 5.85% 365 593.13
交发 向关联人 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集团 拆借资金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
4 10,000 5.85% 365 593.13
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
5 30,000 6.10% 365 1,855.42
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1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
6 20,000 6.10% 365 1,236.94
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合计 -- 4,847.09
2、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交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
司(下称“交通国投”)的母公司,交发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发
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交发集团拆借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龙岩交通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续借流动资金人民币贰亿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
长王跃荣先生、董事陈海宁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交通国投推荐至公司董
事,交通国投为交发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董事长王跃荣先生、董事陈
海宁女士系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交发集团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69439156X6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陈道龙
(4)注册资本:39,573 万元人民币
(5)住所: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龙岩大道金鸡路口交通综合大楼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的项目建设投
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证券、期货及认
2
证咨询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7)唯一出资方: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交发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财务数据
金额:万元
财务指标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43,709.71 1,090,014.23
所有者权益 627,615.03 630,180.52
营业收入 389,155.92 806,597.64
净利润 22,260.48 38,011.90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 公司向交 发集团续借 流动资 金 20,000 万元, 借款年利率 为
6.10%,公司无需向交发集团支付手续费等额外费用,该借款年利率按照
交发集团获取资金的实际使用成本确定,不超过其取得资金的成本,以市
场为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资金成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龙洲股份
乙方:交发集团
1、借款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2、协议项下的资金使用期限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本,按月付息。每
月 20 日支付上期资金占用费。
3、资金占用费率按年利率 6.10%计算。
4、款项结算资金占用费的基数为每年 360 天,从到款之日起,按照
实际划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5、公司以持有的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 53.91%股权质押给交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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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担保,签订质押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交发集团续借流动资金 20,000 万元,是实际控制人利用
其资金优势对上市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有利支持,相较银行融资审批手续
简单、迅速,有助于快速满足公司短期性资金周转需求,保证公司相关业
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具有多元化的自主融资能力,各项主营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本次
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也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2019 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交发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2019 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交发集团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694.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就公司向交发集团续借资金事项与公司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
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龙岩交通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续借流动资金人民币贰亿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
充分讨论后,认为:公司向交发集团续借资金是为满足日常经营短期资金
周转需要,能有效保障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利益转移的情形,
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我们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
王跃荣先生、陈海宁女士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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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王跃荣先生、陈海宁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交易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交发
集团利益输送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续借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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