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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洲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向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续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19-11-12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8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续借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向龙岩交通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下称“交发集团”)续借资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就公司向交发集团续借资金事项与公司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
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龙岩交通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续借流动资金人民币贰亿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
充分讨论后,认为:公司向交发集团续借资金是为满足日常经营短期资金
周转需要,能有效保障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利益转移的情形,
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王跃荣先生、陈海宁女士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王跃荣先生、陈海宁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交易程序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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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交发
集团利益输送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汤新华 邱晓华 胡八一
                                           2019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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