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9-130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 号(龙洲大厦)
十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跃荣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 240,729,385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8063%;
(2)现场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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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代表 240,683,085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2.798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3 人,代表 46,3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4)中小投资者(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下同)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
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 23,197,41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124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683,0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票 4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151,118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004%;反对 4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9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珞、张翠平律师予以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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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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