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20-05-14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于 2017
年 3 月以非公开方式向新疆兆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兆华
投资”)和天津兆华创富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兆华创富”)
分别发行 46,212,499 股股份和 2,245,910 股股份;2017 年 3 月 31 日,兆
华投资和兆华创富将其所持有前述股份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
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汽车”),作为其承担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的履约担保。
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及新宇汽车为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办理了部
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前,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所持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前 本次解除质押前所
质押开始日期
股东名称 所持质押股数 质权人 持质押股数占公司
(逐笔列示)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兆华投资 25,994,530 2017-3-31 新宇汽车 4.6223%
兆华创富 1,263,324 2017-3-31 新宇汽车 0.2246%
合计 27,257,854 -- -- 4.8470%
二、本次为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相关说明
兆华投资与兆华创富作为公司 2016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兆华领
先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和《备忘录》,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作为业绩承诺方对标的公司(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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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4 月 3 日尚在正常信用期限
内的应收款 2,750.87 万元承担回收和补偿责任,在前述应收款回收前,
以公司股票 2020 年 4 月 13 日收盘价 4.2 元/股计算,兆华投资和兆华
创富对应前述应收款所需质押股票数量合计为 6,549,692 股(其中,兆
华投资质押 6,246,132 股,兆华创富质押 303,560 股);因此,本次公司
为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办理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分别为 19,748,398 股
和 959,764 股。
(二)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开始日期 质权 押股份占公
押股数 质押到期日
名称 及一致行 (逐笔列示) 人 司股份总数
(股)
动人 的比例
兆华 新宇
否 19,748,398 2017-3-31 2020-5-12 3.5116%
投资 汽车
兆华 新宇
否 959,764 2017-3-31 2020-5-12 0.1707%
创富 汽车
合计 -- 20,708,162 -- -- -- 3.6823%
本次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所持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后,兆华投资和兆华
创富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如下:
仍处于质押 仍处于质押状态
股东 质押开始日期
状态的股份 的股份占公司股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名称 (逐笔列示)
(股) 份总数的比例
兆华 新宇
6,246,132 1.1107% 2017-3-31 --
投资 汽车
兆华 新宇
303,560 0.0540% 2017-3-31 --
创富 汽车
合计 6,549,692 1.1647% -- -- --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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