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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洲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 号(龙洲大厦)
十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跃荣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 178,731,89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7820%;

                                 1
    (2)现场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 178,655,09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768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6 人,代表 76,8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4)中小投资者(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下同)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
小投资者共 9 人,代表 10,811,13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22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拟任董事和拟任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1.01   选举陈道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陈道龙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78,655,301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1%。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下同)的表决情况为:陈道龙先生获得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0,734,53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15%。
    表决结果:陈道龙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蓝能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蓝能旺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78,655,301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1%。
                                   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蓝能旺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票数为 10,734,53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915%。
    表决结果:蓝能旺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爱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陈爱明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78,655,101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陈爱明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票数为 10,734,33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896%。
    表决结果:陈爱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钟伟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钟伟东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78,655,100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钟伟东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票数为 10,734,33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896%。
    表决结果:钟伟东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徐红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徐红涛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78,655,300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徐红涛女士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票数为 10,734,53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915%。
    表决结果:徐红涛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陈海宁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陈海宁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78,655,101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
                                 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陈海宁女士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票数为 10,734,33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896%。
    表决结果:陈海宁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
    2.01   选举汤新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汤新华汤新华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78,661,1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汤新华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票数为 10,740,33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3451%。
    表决结果:汤新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邱晓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邱晓华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78,660,900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邱晓华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票数为 10,740,13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3433%。
    表决结果:邱晓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胡继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邱晓华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78,660,900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邱晓华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票数为 10,740,13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3433%。
                                 4
    表决结果:胡继荣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李泽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为:李泽祺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78,660,901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李泽祺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票数为 10,740,13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3433%。
    表决结果:李泽祺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秋金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为:王秋金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78,661,101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王秋金女士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票数为 10,740,33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3451%。
    表决结果:王秋金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8,713,5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92,8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307%;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6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8,713,5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5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92,8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307%;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6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8,713,5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92,8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307%;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6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8,713,5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92,8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307%;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6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8,713,5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
                                 6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92,8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307%;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6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8,713,5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92,8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307%;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6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8,713,5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92,8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307%;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6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7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翠平、相文景律师予以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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