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09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3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3、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49 号津滨腾越大
厦北塔 21 层
4、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永庆先生主
持本次股东大会。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313,716,7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21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3,716,73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2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广州)
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716,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 2.00 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陈冬冬 ,同意股份数:313,716,73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02.候选人:郑明钗 ,同意股份数:313,716,73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陈冬冬 ,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 0%。
2.02.候选人:郑明钗 ,同意股份数:0 股,同意股份数: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0%。
议案 3.00 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王学琛先生为独立董
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716,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 4.00 关于制订《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716,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
律师赵涯、肖虹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