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16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7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5:00
3、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49 号津滨腾越大
厦北塔 21 层
4、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77,494,9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9.55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76,294,5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38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
表股份 1,200,3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11%。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广州)
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77,494,9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0,0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为子公司涟邵建工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77,494,9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0,0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
律师赵涯、谭珊珊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