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073号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 爆破”) 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宏大爆破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073 号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第 1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宏大爆破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宏大爆破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宏大爆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宏大爆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震(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春燕 中国上海 2018 年 4 月 9 日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073 号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第 2 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5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 5,476 万股,截止至 2012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7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1,829,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5,285,404.5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6,544,195.48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410247 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78 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24,999,998.00 股,截止至 2014 年 9 月 3 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4,999,998.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4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99,999,952.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594,102.2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80,405,849.78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350 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74,383.38 万元,其中投入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48,779.87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 金 12,663.00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147.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 5,661.70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 131.81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广东华威化工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投资收购款。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 1,728.96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0.00 万元。2017 年,公司已将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 专项报告第 1 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户销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58,090.95 万元(含利息收 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 50.36 万元。2015 年,公司已将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 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 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 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1,829,600.00 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 65,285,404.5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6,544,195.48 元。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3 日与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9,999,952.00 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 19,594,102.2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405,849.78 元。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与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 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第 2 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7 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 12,663.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65,495.00 18,324.70 12,663.00 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410291 号《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 2012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确认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2,663 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资金,并经独立 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643.59 万元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 后予以披露。2013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6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 201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已将 15,60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 予以披露。公司在 2014 年 7 月 3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期间共使用募集资金 15,000.00 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将 15,00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 专项报告第 3 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15,9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经独 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公司在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共使用募集资金 12,77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 公司已将 12,77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 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外,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26,544,195.48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 金为 71,594,195.48 元。2012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 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划拨至本公司一般结算户。 2013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256.41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 披露。2013 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2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已将 2,26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 予以披露。2014 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27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将 2,27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15,9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经独 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5 年度,公司使用 2,270.54 万元 专项报告第 4 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将 2,270.54 万元资金归还 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2016 年 8 月 24 日,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147.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6 年度,公司使用 2,147.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7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的超募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广东华威化工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投资收购款,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7 年度,公司使用 131.81 万元的超募资金支付收购广东华威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投资收购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余 0.00 万元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本年公司已将公开发行 股票超募资金专户销户。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超募资金 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矿产资源价格下滑的 宏观经济影响,原合同项目的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公司若按原定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 造,带来的经济效益将低于预期目标。 1、在原募投项目暂时难以达到预期盈利水平以及出现新的投资项目机遇情况下。2012 年度,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12,732 万元进行对外股权投资,收购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 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安民爆”)85%股权,可巩固公司在宁夏地区以及周边地区的矿山民爆 一体化服务优势,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下称“鞍钢矿业”)是我国掌控铁矿石资源最多、产量规模最大,集 探矿、采矿、选矿、烧结、球团生产,采选工艺研发设计,工程技术输出为一体,具有完整 产业链的冶金矿山龙头企业。公司作为国内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 民爆器材产品、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 专项报告第 5 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列服务。若与鞍钢矿业合作,公司可通过为鞍钢矿业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并以此为切入点逐 步参与鞍钢矿业的矿山采剥业务,提升公司总体收入水平。因此,2013 年度,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 22,654.48 万元与鞍钢矿业合资成立鞍钢矿业爆破有限公司。 3、近几年受矿业行业低迷影响,公司工程板块多数项目进展不顺利,导致效益未达预 期。若按照原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有可能带来损失。另一方面,目前公司债务规 模较大,每年需承担高额的利息支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016 年度,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12,950.62 万元(含利息收入)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度,公司将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442.77 万元 (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7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7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9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专项报告第 6 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130,695.00 574.58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42.7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32,474.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8,779.87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7.32%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本年度投入金额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是 65,495.00 18,324.70 0.00 18,324.70 100.00% 2016 年 6 月 30 日 -1,021.18 否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8,090.95 58,090.95 0.00 58,090.95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3,585.95 76,415.65 0.00 76,415.65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7,147.00 7,147.00 0.00 7,147.00 100.00% -- -- -- -- 股权收购 131.81 131.81 131.81 131.81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7,278.81 7,278.81 131.81 7,278.81 -- -- -- -- -- 合计 130,864.76 83,694.46 131.81 83,694.46 --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在本报告期内未能达到预计使用效益。原因如下:受我国国民经济结构和能源战略调整等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国内对众多矿产品需求的增速明显下滑。矿业的不景气导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致国内很多矿山生产经营困难,多数矿区开工不足,导致相关工程项目效益在本报告期内未达预期。另一方面,为最大程度提高公司施工设备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大设备的投入进行重新布局, 情况和原因 有效盘活了部分设备,因此,施工设备的效益较上年有所改善。 附表 1 第 1 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近年来,受矿业行业低迷影响,公司工程板块多数项目进展不顺利,导致效益未达预期。若按照原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有可能带来损失。另一方面,目前公司债务规模较大,每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需承担高额的利息支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016 年度,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12,950.62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 况说明 流动资金;2017 年度,公司将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442.77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金额为 7,278.81 万元(含利息收入),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7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 年度,公司使用 2,260 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已将 2,260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2014 年 7 月 3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4 年度,公司使用 2,270 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资金。截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将 2,270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进展情况 201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 年度,公司使用 2,270.54 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将 2,270.54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2016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147.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7 年 7 月 1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1.81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广东华威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投资收购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无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无 整情况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经公司董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12,663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及审计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置换情况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附表 1 第 2 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 年 7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 年度,公司使用 15,6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 201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已将 15,600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2014 年 7 月 3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4 年度,公司使用 12,73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 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将 12,730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 年度,公司使用 12,7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将 12,77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无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余额为零。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1 第 3 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截至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募集资金总额(1) 金额 度 (3)=(2)/(1) 用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股权收购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2,732.00 0.00 12,732.00 100% 2012 年 12 月 20 日 1,305.61 否 否 对外投资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22,654.48 0.00 22,654.48 100% 2013 年 5 月 7 日 5,632.83 否 否 补充流动资金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3,393.39 442.77 13,393.39 100% 2017 年 5 月 5 日 不适用 否 合计 48,779.87 442.77 48,779.87 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原因: 近年来,受矿业行业低迷影响,公司工程板块多数项目进展不顺利,导致效益未达预期。若按照原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有可能带来损失。另一 方面,目前公司债务规模较大,每年需承担高额的利息支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016 年度,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 并将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12,950.62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度,公司将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442.77 万元(含 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决策程序: 公司 2016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上述决议披露在公司指定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报告期内股权收购-永安民爆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在于煤炭行情的周期性波动及地方的行业整顿:煤炭是石嘴山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受国内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煤炭市场整体不景气影响,石嘴山地区开展煤炭市场整顿并落实产业环保政策,导致该地区的大部分矿山停产,造成永安民爆销量大幅下降,收入规模及 利润等各项经营指标持续下滑。 附表 2 第 1 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对外投资项目-鞍钢爆破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如下:近两年多以来,国内钢材市场表现平淡,整体钢铁产能过剩,受去年产能及环保等 压力影响,鞍钢矿业集团在降低矿山开采数量的同时逐步下调外委(包)工程的结算价格。鞍钢矿业集团是鞍钢爆破的主要业主,虽然鞍钢爆破近两年的 收入规模保持稳定,但其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净利润水平未达预期。针对该情况,鞍钢爆破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施工成本,如优化孔网参数、装药 结构和用药品种等降低爆破成本,同时,也积极开展外部营销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外部营销的项目合同工期普遍为 3 年,保证了施工的连续性及外 部营销项目的稳定性。鞍钢爆破的业绩较上年大幅增长,接近历史最高水平。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