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18-07-20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3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郑炳旭先生函告,获悉郑炳旭
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7 月 18 日,郑炳旭先生将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3,600,000 股股票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
初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7 月 18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
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一大股东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股东名称 质押股数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及一致行 日期 日
股份比例
动人
郑炳旭 否 33,600,000 2018 年 7 2019 年 7 广发证券 75.07% 用于公司
月 18 日 月 18 日 股份有限 骨干员工
公司 借款
合 计 33,600,000 75.07%
二、股东股份被质押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郑炳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4,758,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38%。目前,郑炳旭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
押的总数为 3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
三、质押股份的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认购对象
之一为广发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广发恒定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下称“恒定 7 号”),该股份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恒定 7 号的认购对象全部为本公司的骨干员工,该计划的认购金
额为 2 亿元,其中 1 亿元为员工的自有资金,另外 1 亿元为公司 5%
以上股东、总经理王永庆先生质押其个人股票借给员工的资金。王永
庆先生股份质押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于指定媒体披露
的公告《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
现由于王永庆先生质押的股份期限即将到期,认购恒定 7 号的绝
大部分员工对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在短期内未有赎回恒定 7 号份额
的意向。考虑到大部分员工的诉求,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决定质押
其个人股份,将所获资金借予王永庆先生偿还其即将到期的质押贷款
本金。
郑炳旭先生所质押的宏大爆破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
持有的个人股份,该股份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郑
炳旭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2015 年 6 月解除限售至今未曾减持。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高管及员工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
预计本次质押股份出现平仓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公司总经理王永庆
先生亦为郑炳旭先生所质押的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此,本公司
认为,郑炳旭先生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