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18-10-18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5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上市相关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
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
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和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hdbp.com)
公布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
会反馈意见。同时,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
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至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 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
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
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
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