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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6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7:00 在公司天盈广场

东塔 37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宁志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规定,针对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将授予价格由原 5.62 元调整为 5.52 元。
    同时,鉴于《激励计划(草案)》中拟授予权益的 6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而未获得授予,合计 789,064 股。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70 名调整为 64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014,876 股调整为 6,225,812 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除 6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而未获得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同意以 2018 年 12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 64 名激励对象授

予 6,225,812 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