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1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年度内董事
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公正、客
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法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4 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会议、2 次临
时股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表决,并对会议
决议进行了签署,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参加董事会会议
召开之前,本人认真阅读了相关的资料、文件,并对会议材料涉及的信
息进行了详细分析。会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在 2018 年度担任公司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与“提名委员
会”的主任委员,也在“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专
门委员会中担任了职务。本人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了
本人的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实施及董事的任职资
格、薪酬考核等情况都进行了及时了解、核查,审慎、客观地发表自己
的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3 月 16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
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3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选举
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0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中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
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10 月 17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12 月 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现场调查情况
2018 年,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任期内持续关
注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经营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
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财务管理、日常关联交易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解公
司动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
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认真阅读做出决策
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
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lrh@jnu.edu.cn
独立董事:刘人怀
2019 年 4 月 16 日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赵燕,在 2018 年度担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独立公
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
人 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及 5 次股东大会,本
人亲自参加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列席了 4 次股东大会。2018 年度本着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3 月 16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
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3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选举
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0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中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
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10 月 17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12 月 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
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主要审议了公司的聘任年
度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情况、补选董事成员以及公司高管薪酬考核
等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质量。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专程到公
司进行调研,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专题汇报,全
面了解了公司 2018 年的内部审计情况,并提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的建议。此外,本人平时还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证券事务部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基
本情况和各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能进行认真的审核。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并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除外,本人通过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投资项目进度等相关
事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治理。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zhaoyan@rhcncpa.com
独立董事:赵燕
2019 年 4 月 16 日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学琛,于 2017 年 5 月开始担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自觉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
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8 年,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及 5 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定期报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的审批程序完
成,公司运作规范,会议中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本人对
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任职期间,本
人参与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10 10 0 0
股东大会 5 5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3 月 16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利
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
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3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选
举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0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中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
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10 月 17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12 月 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
委员两个职位。2018 年,本人认真依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完成工作,对高
管薪酬考核、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和内审部门
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能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多次对议案所
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还持续关注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等以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五、其他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利用自己法律方面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
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wangxuechen666@126.com
独立董事:王学琛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