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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1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年度内董事

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公正、客

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法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4 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会议、2 次临

时股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表决,并对会议

决议进行了签署,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参加董事会会议

召开之前,本人认真阅读了相关的资料、文件,并对会议材料涉及的信

息进行了详细分析。会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在 2018 年度担任公司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与“提名委员

会”的主任委员,也在“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专

门委员会中担任了职务。本人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了

本人的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实施及董事的任职资

格、薪酬考核等情况都进行了及时了解、核查,审慎、客观地发表自己

的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3 月 16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

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3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选举

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0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中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

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10 月 17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12 月 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现场调查情况

   2018 年,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任期内持续关

注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经营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

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财务管理、日常关联交易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解公

司动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

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认真阅读做出决策

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

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lrh@jnu.edu.cn



                                               独立董事:刘人怀

                                               2019 年 4 月 16 日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赵燕,在 2018 年度担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独立公

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

人 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及 5 次股东大会,本

人亲自参加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列席了 4 次股东大会。2018 年度本着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3 月 16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

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3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选举

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0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中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

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10 月 17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12 月 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

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主要审议了公司的聘任年

度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情况、补选董事成员以及公司高管薪酬考核

等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质量。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专程到公

司进行调研,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专题汇报,全

面了解了公司 2018 年的内部审计情况,并提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的建议。此外,本人平时还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证券事务部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基

本情况和各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能进行认真的审核。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并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除外,本人通过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投资项目进度等相关

事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治理。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zhaoyan@rhcncpa.com



                                               独立董事:赵燕

                                              2019 年 4 月 16 日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学琛,于 2017 年 5 月开始担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自觉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

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8 年,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及 5 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定期报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的审批程序完

成,公司运作规范,会议中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本人对

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任职期间,本

人参与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10             10              0          0

股东大会               5               5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3 月 16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利

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

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3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选

举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0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中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

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10 月 17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12 月 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

委员两个职位。2018 年,本人认真依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完成工作,对高

管薪酬考核、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和内审部门

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能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多次对议案所

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还持续关注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等以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五、其他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利用自己法律方面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

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wangxuechen666@126.com



                                             独立董事:王学琛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