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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
                  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勤勉、忠实的义务,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

第三次会议的委托理财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全面了解议案的具体
情况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

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人怀               赵 燕              王学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