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9-04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将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
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章程》中关
于董事会人数有关条款规定,本次换届董事会拟选举 6 名非独立董事
及 3 名独立董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拟提名郑炳旭先生、王永庆先生、方健宁先生、潘源舟先生、
巫韬先生、郑明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拟
提名邱冠周先生、吴宝林先生、谢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资料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
会选举。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简历:
郑炳旭先生
郑炳旭先生,1959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1988 年起任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总经理;2003 年 12 月
起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董事、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党委书记;自
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党
委书记。
郑炳旭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44,75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3%,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郑炳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王永庆先生
王永庆先生,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1989 年加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2003 年 12 月起历任
公司及其前身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
至 2016 年 12 月在公司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职。2016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永庆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41,17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2%。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永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方健宁先生
方健宁先生,1970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注册会
计师,中共党员。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10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历任公司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与
监事工作部部长(其间,2010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兼任广东宏大爆
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曾任于
本公司,历任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等职;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广西粤桂
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9 年 12 月至
今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集团改革领
导小组办公室)部长。
方健宁先生曾于 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及副总
经理,现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业集团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方健宁先生在
离任后未曾买卖本公司股票。
方健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
业集团,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方健宁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
潘源舟先生
潘源舟先生,1970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企业法律顾问、
律师,中共党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2008
年 4 月加入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历任法律事务部项目经理、
副部长,2017 年 1 月至今兼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风控负责人,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广东省广业集团
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18 年 2 月至今兼任广东广业清怡食品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法
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部长。
潘源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
业集团,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潘源舟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
巫韬先生
巫韬先生,1969 年 2 月出生,湖南大学建设学专业本科学历,
工学学士,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2003 年 1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
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2006 年 10 至 2014
年 9 月任广东新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广东广业林茂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规划与
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广东省广业集团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1
月兼任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资关系保留在
广业集团总部),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建设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巫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业
集团,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巫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明钗先生
郑明钗,男,1963 年 1 月生,采矿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高中
毕业。1998 年 8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
年 5 月起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即宏大爆破工程集团)董事长。
郑明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8,181,818 股,与其一致行动
人厦门鑫祥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44,647,2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1%。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郑明钗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冠周先生
邱冠周先生,男,1949 年 2 月出生,工学博士,中国工程院院
士。1978 年到 1987 年就读于中南工业大学获硕士、博士学位;1987
年至 1992 年期间任中南工业大学矿物工程系副系主任、系主任、教
授、副校长;1992 年至 2010 年任中南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为中南
大学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体学术带头人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
规划发展项目(973 项目)生物冶金项目首席科学家,同时兼任中国
颗粒协议常务理事,中国矿业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理事
常务,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材料学部副主任,国际生物湿法冶金学
术委员会委员。
邱冠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
邱冠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宝林先生
吴宝林先生,男,1963 年 12 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
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5 年毕业于东南大学,1985 年
至 2016 年期间曾先后担任中国航天二院副院长、七院院长、四院院
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总助级科技委副主任等职务。担任二院副
院长时,参与完成了红旗某型防空导弹武器系统的定型试验工作,主
持完成了该防空导弹武器系统的批生产工作。期间,担任红旗另一型
号的改进研制和批生产总指挥,完成了该型号的研制、定型和批生产
任务;担任四院院长时,主持完成了东风系列两个型号的定型试验任
务,主持完成两型国家重点武器系统的立项工作,曾荣获中国航天科
集团公司专项任务特等奖、航天基金奖等多项荣誉。现任南昌嘉捷天
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嘉捷信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信达航
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中国信息协会军民融合专业
委员会主任。
吴宝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
吴宝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青先生
谢青先生,男,1963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1987 年至 1995 年任湖南常德武陵百货大楼会计、
副科长、科长,1995 年至 1999 年任湖南武陵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2000 年至 2004 年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4 年
至 2013 年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审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2013 年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曾任中国证监会第
十届、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
景兴健康护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
谢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