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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12-2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相关人员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

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青




                                           2019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