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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2-1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要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和减少财务风险,增

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涉

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正,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

开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应当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需

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

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0-2022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提交我们审

核,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

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债

权人负责的态度,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青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