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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06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1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5 日下午 15:00

    3、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之三(C3 栋)天盈广

         场东塔 37 层

    4、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人,代表股份275,184,119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168%。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4,878,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2,10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1名股东广东

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

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38,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7%;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8%;弃权 10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0,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9338%;

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01%;弃权

10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5661%。

    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81%;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94%;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84%。



    议案 2.02 发行的方式及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81%;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94%;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84%。



    议案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81%;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94%;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84%。



    议案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81%;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94%;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84%。



    议案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497,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5%;反对 27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27%;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8,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0068%;

反对 2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48%;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84%。



    议案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54,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4%;反对 2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78%;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958%;

反对 21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358%;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84%。



    议案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81%;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94%;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84%。



    议案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81%;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94%;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84%。



    议案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81%;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94%;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84%。



    议案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81%;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94%;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84%。



    议案 3.00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8%;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01%;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9578%。
    议案 4.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8%;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01%;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9578%。



    议案 5.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8%;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01%;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9578%。



    议案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12,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9%;反对 1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361%;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3,6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126%;

反对 17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96%;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9578%。



    议案 7.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

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8%;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01%;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9578%。



     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4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8%;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422%;

反对 2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01%;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9578%。



     议案 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748,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9%;反对 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1%;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9,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547%;

反对 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76%;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95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

律师叶坚鑫、李丹虹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