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52,575 股。 2、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 282,327.75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 有资金。 3、公司原激励对象欧阳虎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 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公司已按回购价格 5.37 元/股回购 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4、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爆 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 6,225,81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5.52 元/股。 5、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经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由 64 名调整为 5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25,812 股调整为 5,620,968 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6、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52,575 股,回购价格因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5.52 元/股调 整为 5.37 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依据 公司原激励对象欧阳虎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 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根据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 终止/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 /(四)激励对象因辞 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 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 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因考核合格而获 准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离职 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欧阳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共52,575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5,568,393股。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 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 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授予价。 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于2019年6月21日实施了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工作,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7,108,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股票的 回购价格由5.52元/股调整为5.37元/股。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 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2 月减资的验资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7,108,951.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707,108,951.00 元。根据贵公司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贵公司回购注销 1 名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2,575 股限制性股票。贵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 本人民币 52,575.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贵公 司已支付所涉及的 1 名离职人员股票回购款,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人民 币 52,575.00 元,减少股本人民币 52,575.00 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 币 229,752.75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7,056,376.00 元、 股本为人民币 707,056,376.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 上述 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2,575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 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 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07,108,951股减少为707,056,376股。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962,556 14.14% -52,575 99,909,981 14.13% 高管锁定股 94,341,588 13.34% 94,341,588 13.34% 股权激励限售股 5,620,968 0.79% -52,575 5,568,393 0.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07,146,395 85.86% 607,146,395 85.87% 三、股份总数 707,108,951 100.00% -52,575 707,056,376 100.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 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 划》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规定及安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 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 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 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 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 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宏大爆破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171 号文》、《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符合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