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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29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4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以分配总

额固定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具体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后707,056,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

金,共计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41,411,275.2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7月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0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0*****601   郑炳旭
  3        00*****781   王永庆
  4        01*****941   郑明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23日至登记日:

2020年7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37层

咨询联系人:郑少娟、王紫沁

咨询电话: 020-38031687

传真电话:020-38031951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