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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及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致歉的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5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及
               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致歉的公告


    股东郑明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郑明钗

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260 万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0.37%。郑明钗先生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完股票后,2020

年将不再减持本公司股票。

    公司于 7 月 7 日收到郑明钗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郑明钗先生以集中竞价交

易 方式减 持公司 股份累计 1,506,700 股 ,占公 司目前 总股本 的

0.2131%。郑明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此外,根据郑明

钗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郑
明钗先生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 50,000 股,

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2020 年 7 月 6 日      39.552 元           946,700 股    0.1339%
           集中竞价
郑明钗                   2020 年 7 月 7 日      41.063 元           560,000 股    0.0792%

           合   计                              40.114 元      1,506,700 股      0.2131%


     上述股票为因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获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股东误操作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20 年 7 月 7 日      41.234 元            50,000 股    0.0071%
郑明钗
           合   计                              41.234 元       50,000 股        0.0071%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8,181,818       5.40%       36,725,118    5.19%

郑明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545,455       1.35%        8,088,755    1.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636,363       4.05%       28,636,363    4.05%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6 日至 7 日,郑明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共
卖出公司股份 1,506,700 股。7 月 7 日,郑明钗先生在实施减持公司

股份操作时,由于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 50,000 股(成交均价为

41.234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1%。郑明钗先生因操作时买卖方

向输入错误,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三、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1、根据郑明钗先生告知函,本次短线交易是由于郑明钗先生误

操作所造成,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郑明钗先生在发现其误操

作行为后,立即停止交易,并马上向公司进行汇报。郑明钗先生已深

刻认识到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

响,向公司董事会和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郑明钗先生表示今

后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谨慎操作,

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作为公司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

    2、经公司问询及核查,该行为是郑明钗先生误操作导致的短线

交易,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

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3、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本次交易系郑明
钗在减持过程中多次委托下单交易导致操作失误。郑明钗先生 7 月 7

日买入公司股票 50,000 股,成交均价 41.234 元/股,当日其卖出股

票成交均价为 41.063 元/股,且其 7 月 6 日卖出股票成交均价为

39.552 元/股。因此,郑明钗先生买入股票均价高于卖出股票均价,

本次误操作行为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公

司董事会同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重申了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切实管理好各自名下的证券账户,避免此

类情况再次发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2、上述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郑明钗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 郑明钗先生《关于减持股份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