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关于对深圳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5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
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449 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
视,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请说明本次合作的具体内容,是否涉及购买资产或收购股权,
如是,请你公司参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附件第 1 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
告格式》的要求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回复:本公司本次交易行为不涉及购买资产或收购股权。根据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有限公司(下称“宏大工程集团”)7 月 31
日与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业环境”)签署的
《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关于珠江
口外伶仃东海域海砂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下称“《开发协议》”),广
业环境通过网上竞价竞得广东省珠海珠江口外伶仃东海域使用权及
海砂采矿权(下称“本项目”),宏大工程集团利用自身丰富的矿山开
发项目运营经验和服务能力,拟在本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及销售
等个环节与广业环境开展合作,并按比例承担该项目的前期开发成本。
经双方协商,宏大工程集团享有该项目 30%收益权,并按照 30%比例
承担该项目前期开发成本,预计支付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
上述协议中约定的价款是用于项目开发运营,宏大工程集团按
30%的收益权比例承担对应的开发成本,根据目前的进展情况,公司
认为本次合作内容不涉及资产购买以及股权收购,但由于本次合作是
与关联方进行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2、请说明本次合作是否已签署相关协议,如是,请补充披露协
议的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主要权利与义务、
可能存在的风险等内容,如否,请说明在合作内容尚未明确的情况下
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合规性,议案设置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第十三条的规定。
回复:2020 年 7 月 31 日,宏大工程集团已与广业环境签署了《广
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关于珠江口外
伶仃东海域海砂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现将该协议主要条款补充披露,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告》。
目前,该协议主要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具体合作方案尚未确定,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确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本次合作的具体方案
确定后,公司再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请说明你公司拟出资 20 亿元的具体来源,资金用途及测算过
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开发建设周期、投资金额及出资计划等,
并说明在后续签署协议及出资时是否仍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回复:
(1)资金来源:本次项目合作的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公司自
有资金两部分,其中,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筹集项目所需资
金的 60%-70%,其余为公司自有资金。
(2)资金用途及测算:本项目出让年限为 2 年,根据《开发协
议》,项目合作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前期开发成本,项目前期开发成本
包括资源款、项目前期启动资金、项目运营资金等。根据《成交确认
书》(广州公资交(矿产)字【2020】第 001 号),广业环境竞得本项
目的成交价款为 624,818 万元,按 30%比例计算公司应承担的成本为
187,445.40 万元,加上项目前期启动资金、项目运营资金等,预计
公司应承担的前期开发成本总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宏大工程集团将
根据广业环境书面通知支付项目进度款。
由于目前宏大工程集团与广业环境的具体合作方案尚未确定,现
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若后续本项目有相关进展,
如签订合作方案协议等,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答复。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