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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独立董事关于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8-2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设立合资企业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在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后,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持续为股

东创造效益。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

联董事方健宁先生、潘源舟先生、巫韬先生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设立合

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青




                                            2020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