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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1-07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9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4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
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 C3 天盈广场东塔 37 层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聘请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议案1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 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00     关于聘请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2020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 C3 天盈广场东塔 37 层广
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
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
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
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
间 11 月 24 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少娟、王紫沁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 C3 天盈广场东塔 37 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
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 投 票 时 间 : 2020 年 11 月 24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

15 至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
 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
 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00   关于聘请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