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关于重大项目终止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10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终止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终止与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珠海珠江口外
伶仃东海域海砂项目的所有合作。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该项目的支出仅为对海砂资源公司注册
资本的首期出资 478 万元,公司将与广业环境建设协商妥善处理海砂资
源公司股权善后事宜,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关于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及时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重大项目前期披露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宏大工程集团”)拟与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业环境建设”)合作,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参与珠
海珠江口外伶仃东海域海砂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等环节。披露上述公
告后,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对上述合作事项进行了补充公告。关于该项
目的具体合作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4日于指
定 媒 体 披 露 的 《 关 于 全 资 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0-055)、《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以及《关于全资
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上述关联交易合同为框架性协议,由于宏大工程集团与广业环境的
具体合作方案尚未确定,公司公告将在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后,将再进一
步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宏大工程集团与广业
环境建设及其他三家公司共同出资2.3亿元设立广东广业海砂资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砂资源”),负责珠海珠江口外伶仃东海域海砂项目
的运营管理工作。其中,宏大工程集团以自有资金出资10,994万元,占
海砂资源注册资本的47.8%。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于
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7)。
二、重大项目终止原因及审批情况
海砂资源公司已于2020年8月20日工商注册登记,首期注册资本出
资款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子公司宏大工程集团已出资478万元。海砂
资源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承接广业环境建设外伶仃东海域海砂项目的具
体运营工作。自其成立以来,一直在积极筹备外伶仃东海域海砂项目的
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公司与各合作方均对海砂项目的具体合作方案进行
了多次探讨与协商,但始终未能就海砂项目具体运营模式达成一致意
见。经过公司审慎判断,决定终止与广业环境建设关于外伶仃东海域海
砂项目的所有合作,包括不再对外伶仃东海域海砂项目进行出资,亦不
再运营海砂资源公司,相关善后事项正在协商。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合作海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对外伶仃东
海域海砂项目的所有投资与合作。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终止海砂项目的合作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方提交
至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管理层与董事会经过审慎判断后,
决定退出对海砂项目的投资。本次终止关联交易项目事项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议案时,关
联董事方健宁先生、潘源舟先生、孙芳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关联交易项目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伶仃东海域海砂项目的所有支出仅为对
海砂资源注册资本的首期出资,即478万。海砂资源目前并未产生收入,
该公司的主要费用为管理人员工资、培训费、差旅费等办公费用,以及
办公场所租赁费用等,公司对该公司的各项支出均按照本公司的持股比
例承担。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处理海砂资源的股权后续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由广业环境建设回购公司所持海砂资源47.8%股权等方式,关于海
砂资源的相关后续事宜,公司将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
述事项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影响不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