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1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10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天盈广场东
塔 37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由林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解除限售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4
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10,81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948%。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3 日
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回购价格的调整是根据《广东
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
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大会的授权作出的调整,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内,因 13 名激励对
象因其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
例未达到 100%,12 名激励对象应其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指标未能
达标,不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681,269 股。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等
符合《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前述 2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1,269 股。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