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0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因 13 名激励对象 因其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 未达到 100%,12 名激励对象应其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 标,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上述 25 名激励人 员共计 681,269 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681,269 681,269 2021 年 3 月 10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4、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爆 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 6,225,81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5.52 元/股。 5、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经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由 64 名调整 为 5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25,812 股调整为 5,620,968 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6、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52,575 股,回购价格因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5.52 元/股调 整为 5.37 元/股。 7、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实施完毕, 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大会的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由 5.37 元/股调整为 5.17 元/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因 25 名激励对象 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未达 到 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现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1,269 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750,093,456 股变更为 749,412,18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 期间公司未收到现有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第五章、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五、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与解除限售条件/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2)经营单位层 面的业绩考核,经营单位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三项资产比率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等, 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因13名激励对 象因其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 例未达到100%,12名激励对象应其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 标,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5.17元/股回购注销25名激 励人员共计681,269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681,26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176,311股。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 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 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授予价。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因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5.52元/股调整为5.37元/股。 鉴于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3日实施了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工作,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07,056,37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述情况,公司 本次授予的限制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37元/股调整为5.17元/股。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530528 号),主要内 容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0,093,456.00 元,实收资本(股 本)为人民币 750,093,456.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贵公司申请 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681,269.00 元,减少有限售条件股份 681,269 股,回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17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9,412,187.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止,贵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 币 681,269.00 元,已支付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522,160.73 元。完成 减资后,贵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681,269.00 元,减少资本公积 2,840,891.73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 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 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50,093,456股减少为749,412,187股。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891,098 18.25% -681,269 136,209,829 18.18% 高管锁定股 88,996,438 11.86% 0 88,996,438 11.88% 首发后限售股 43,037,080 5.74% 0 43,037,080 5.74% 股权激励限售股 4,857,580 0.65% -681,269 4,176,311 0.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13,202,358 81.75% 0 613,202,358 81.82% 三、股份总数 750,093,456 100.00% -681,269 749,412,187 100.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 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 划》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规定及安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 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 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 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 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 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激励 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