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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1-03-12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0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因 13 名激励对象

因其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

未达到 100%,12 名激励对象应其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

标,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上述 25 名激励人

员共计 681,269 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681,269               681,269          2021 年 3 月 10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4、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爆

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 6,225,81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5.52 元/股。

    5、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经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由 64 名调整 为 5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25,812 股调整为 5,620,968 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6、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52,575 股,回购价格因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5.52 元/股调

整为 5.37 元/股。

    7、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实施完毕,

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大会的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由 5.37 元/股调整为 5.17 元/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因 25 名激励对象

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未达

到 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现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1,269 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750,093,456 股变更为 749,412,18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

期间公司未收到现有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第五章、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五、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与解除限售条件/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2)经营单位层

面的业绩考核,经营单位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三项资产比率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等,

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因13名激励对

象因其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

例未达到100%,12名激励对象应其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

标,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5.17元/股回购注销25名激

励人员共计681,269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681,26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176,311股。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

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

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授予价。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因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5.52元/股调整为5.37元/股。

    鉴于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3日实施了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工作,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07,056,37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述情况,公司

本次授予的限制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37元/股调整为5.17元/股。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530528 号),主要内

容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0,093,456.00 元,实收资本(股

本)为人民币 750,093,456.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贵公司申请

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681,269.00 元,减少有限售条件股份 681,269

股,回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17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9,412,187.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止,贵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

币 681,269.00 元,已支付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522,160.73 元。完成

减资后,贵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681,269.00 元,减少资本公积

2,840,891.73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
     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

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50,093,456股减少为749,412,187股。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891,098 18.25%         -681,269   136,209,829 18.18%
    高管锁定股         88,996,438 11.86%                0    88,996,438 11.88%
   首发后限售股       43,037,080    5.74%              0    43,037,080    5.74%
   股权激励限售股       4,857,580   0.65%        -681,269     4,176,311   0.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13,202,358 81.75%                0   613,202,358 81.82%
三、股份总数          750,093,456 100.00%        -681,269   749,412,187 100.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

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

划》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规定及安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

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

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

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
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

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激励

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