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
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 财会〔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
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
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
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
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
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
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
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
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
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
响数调整 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
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
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监事会同意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
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