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职权,监
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有效地开
展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
监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0年度主要工
作报告如下:
一、 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 2020 年度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的议题内容具
体如下:
1、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共 3 项议案;
2、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3、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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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项议案;
5、2020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共 2 项议案;
6、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3
项议案。
二、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十二次会议,其中包含了七次通
讯表决会议及五次现场召开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现场召开的董事
会会议;2020 年度共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监事会的成员出席了所
有股东大会。
监事会成员列席、出席现场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分别听
取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和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对会议召开程序、表决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
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
行了事前审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且就相关事项发表了自己的意
见或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正确落实。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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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管理层
的经营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认
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内控制度体系有效。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决
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
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
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核查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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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
有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
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
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公开 A 股股票成功募集 17.68 亿资金。公
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
放和使用管理,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未发生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
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对外投资情况的监督、
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对外投资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合
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
失等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都是基于公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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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所有关联交易都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发生的担保行为均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
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定要求。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
执行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提示告
知,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1、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国家有关法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
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
的审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2、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重大投资并购、内控
体系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及进展情况、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以
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促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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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3、按照公司“六位一体”全面风险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
与内审、下派子公司监事会的工作互动,持续提升公司的内控体系规
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自身建设,督促全体监事进一步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
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监督
水平。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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