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参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参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
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参股
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 青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