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6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授予了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在第二个解锁期内,因 10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
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8,496 股。因 2 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83,268 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 651,764 股。根据公司《广东宏大爆
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
按回购价格 4.95 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651,764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将由 749,412,187 股变更为 748,760,423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