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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2-03-16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内,因 10 名激励对象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

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按回购价

格回购注销上述 12 名激励人员共计 651,764 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651,764               651,764          2022 年 3 月 14 日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4、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

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 6,225,812 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5.52 元/股。

    5、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经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由 64 名调整为 5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25,812 股调整为 5,620,968 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6、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共 52,575 股。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完成回

购注销,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568,393 股。

    7、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因 25 名激

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

例未达到 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1,269 股。

    8、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81,269 股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9、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

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内,因 10 名激励对象

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需

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8,496

股。此外,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现回购注销上述两位激励对象

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83,268 股。

    综上,公司现回购注销合计 651,764 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

本由 749,412,187 股变更为 748,760,42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公司未收到现有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五章、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2、限制性股票的
解除限售条件/(2)经营单位层面的业绩考核,经营单位的考核指标

主要包括净利润、三项资产比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存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等,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

解除限售比例”。因10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

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按回购

价格4.95元/股回购注销12名激励人员共计651,764股已获授但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651,76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为2,588,586股。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 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

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

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

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因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由 5.52 元

/股调整为 5.37 元/股。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因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由 5.37 元

/股调整为 5.17 元/股。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749,412,1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2.2 元人民币(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授予的限制股票的回购价格

由 5.17 元/股调整为 4.95 元/股。

    (四)本次回购资金的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验资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司农验字[2022]21006530819 号),

主要内容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9,412,187.00 元,实收资本(股
本)为人民币 749,412,187.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贵公司

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651,764.00 元,减少有限售条件股份

651,764 股,回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95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748,760,423.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止,贵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

币 651,764.00 元,已支付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226,231.80 元。完成

减资后,贵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651,764.00 元,减少资本公积

2,574,467.8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9,412,187.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749,412,187.00 元,

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053052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止,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8,760,423.00 元,实收资

本(股本)为人民币 748,760,423.00 元。

    (六)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
     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

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49,412,187股减少为748,760,423股。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485,299 13.94%          -651,764      103,833,535 13.87%
    高管锁定股        89,771,263 11.98%                0        89,771,263 11.99%
    首发后限售股      11,473,686    1.53%              0        11,473,686    1.53%
    股权激励限售股     3,240,350    0.43%        -651,764        2,588,586    0.3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44,926,888 86.06%                0       644,926,888 86.13%
三、股份总数         749,412,187 100.00%         -651,764      748,760,423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