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忠实的义务,我
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
在全面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内控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1 年底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
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形成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
设及运行情况。
三、对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 2022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所
需,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事项,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六、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日常经营所
需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担保均是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担保债务逾
期的情况,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实际担保 是否履 是否为关联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披露日期 金额 行完毕 方担保
宏大工程 2018 年 12 月 20 日 80,000 2019 年 06 月 05 日 5,5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宏大工程 2018 年 12 月 20 日 80,000 2020 年 08 月 14 日 6,55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宏大工程 2020 年 12 月 20 日 80,000 2021 年 02 月 04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宏大工程 2020 年 12 月 20 日 80,000 2021 年 03 月 31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宏大工程 2018 年 12 月 20 日 80,000 2020 年 11 月 09 日 5,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宏大工程 2020 年 12 月 20 日 80,000 2021 年 03 月 22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宏大工程 2018 年 12 月 20 日 80,000 2019 年 06 月 28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是 否
涟邵建工 2020 年 12 月 20 日 50,000 2021 年 05 月 27 日 5,000 连带责任保证 12 个月 否 否
涟邵建工 2020 年 12 月 20 日 50,000 2021 年 06 月 22 日 7,000 连带责任保证 12 个月 否 否
宏大民爆 2020 年 12 月 20 日 5,000 2021 年 06 月 25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12 个月 否 否
明华公司 2020 年 04 月 17 日 100,000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2,000 连带责任保证 120 个月 否 否
宏大涟邵矿业 2020 年 11 月 10 日 4,000 2021 年 01 月 22 日 2,008.79 连带责任保证 30 个月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174,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57,008.79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68,746.79
上述担保皆是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子公司的财务状况
都比较稳定,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上述担保行为均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
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
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 青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