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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2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48,760,42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年6月8日。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48,760,42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本次现金

股利共224,628,126.90元,占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33.24%,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0股后的748,760,4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2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0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00*****601   郑炳旭
  3      00*****781   王永庆
  4      01*****941   郑明钗
  5      08*****684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6日至登记日:

2022年6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咨询联系人:郑少娟、王紫沁

咨询电话:020-38031687

传真电话:020-38031951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