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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10-22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4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

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4、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

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

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 6,225,812 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5.52 元/股。

    5、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经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4 名调整为 5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6,225,812 股调整为 5,620,968 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6、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共 52,575 股。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完成回

购注销,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568,393 股。

    7、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因 25 名激

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

例未达到 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1,269 股。

    8、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81,269 股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9、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

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内,因 10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

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销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8,496 股。此外,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两位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283,268 股。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办理完成上述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0、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68,496 股的议案,并

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11、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内,因 3 名激励

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

2 名激励对象因未能完成其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目标要求,解除限售

比例未达到 100%;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173,657 股。此外,1 名激励对象于 2022 年 1 月离职,

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23,684 股。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 197,341 股,预

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48,760,423 股变更为

748,563,082 股。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五章、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2、限制性股票的

解除限售条件/(2)经营单位层面的业绩考核,经营单位的考核指标

主要包括净利润、三项资产比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存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等,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
解除限售比例”。因 3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

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2 名激励对象因未能完成其所在经营

单位的考核目标要求,解除限售比例未达到 100%;拟回购注销上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3,657 股。

    此外,1 名激励对象已于 2022 年 1 月离职,并已办理完相关离

职手续。根据公司《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修订稿》“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三、激励对象个

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 /(四)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

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

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其余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 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1 名离职人员剩余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684 股。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 173,656 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23,684 股。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 197,341 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748,760,423 股变更为 748,563,082 股。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 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

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3)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因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5.52 元/股调整为 5.37 元/股。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

因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5.37 元/股调整为 5.17 元/股。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因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5.17 元/股调整为 4.95 元/股。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

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4.95 元/股调整为 4.65 元/股。

    4、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说明表

                         内容                                      说明
回购股票种类                                                    限制性股票
回购股票数量(股)                                               197,341
全部已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标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5,177,108
占全部已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标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3.81%
股份总数(股)                                                  748,760,423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
回购单价(元)                                                     4.65
回购金额(元)                                                  917,635.65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注:公司授予56名激励对象共5,568,393股,因1名对象已于2020年10月离职,
1名激励对象已于2021年1月离职,公司已于2022年3月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剩
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述“全部已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标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为现54名激励对象共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48,760,423股减少为748,563,082股。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2,359,849 12.34%        -1,317,945   91,041,904 12.16%
    高管锁定股            89,771,263 11.99%                     89,771,263 11.9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588,586    0.35%      -1,317,945     1,270,641    0.1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56,400,574 87.66%         1,120,604   657,521,178 87.84%
三、股份总数             748,760,423 100.00%         -197,341   748,563,082 100.00%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748,760,423股减少为748,563,08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748,760,423元减少为748,563,082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审

议通过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的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因 3 名激励对象

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2

名激励对象因未能完成其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目标要求,解除限售比

例未达到 100%,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因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等

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

注销前述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3,657 股

及已离职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3,684 股。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确认、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

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