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5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授予了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在第三个解锁期内,因 3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
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2 名激励对象因未能
完成其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目标要求,解除限售比例未达到 100%;
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3,657
股。因 1 名激励对象于 2022 年 1 月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684 股。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
197,341 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 4.65 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
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197,341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将由 748,760,423 股变更为 748,563,082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