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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22-11-2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程序规范,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查阅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3、郑少娟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有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

识水平,能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郑少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 青




                                           2022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