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5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1 人,可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为 1,120,60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49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 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规定为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1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20,60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497%。上述可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 通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4、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爆 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 6,225,81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5.52 元/股。 5、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经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 激 励 对象人数由 64 名调整为 5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25,812 股调整为 5,620,968 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6、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 52,575 股。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完成 回购注销,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568,393 股。 7、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因 25 名激 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 例未达到 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1,269 股。 8、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81,269 股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9、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 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内,因 10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 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销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8,496 股。此外,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两位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283,268 股。 10、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68,496 股的议案,并 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11、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内,因 3 名激励 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 2 名激励对象因未能完成其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目标要求,解除限售 比例未达到 100%;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173,657 股。此外,1 名激励对象已于 2022 年 1 月离职, 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23,684 股。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 197,341 股。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将按照规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次解除限售相 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1 人,可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为 1,120,60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497%。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将期满及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即将期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文件规定,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次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5% 解除限售 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次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5% 解除限售 日止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次 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5% 解除限售 日止 自授予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四次 授予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5% 解除限售 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4 日,上市日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期满。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① 公司 2021 年度归属 ① 限售期考核指标:公司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内,各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 润为 48,019.89 万元, 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利润为 42,542.79 万 ② 公司解除限售期前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以 2016 元,均高于 2015-2017 年业绩为基准,2021 年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不低于 年的平均水平。 27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1 年基本每 ②2021 年,公司归属 股收益不低于 0.3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99.70%。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 42,542.79 万元,较 2016 年增长 675.13%,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1 年基本 每股收益为 0.6407 元/ 股,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1 年公 司主营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99.7022%。 公司业绩指标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各经营单位的考核 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议, 3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 经营单位层面的业绩考核: 单位业绩考核指标未能 经营单位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三项资产比率 达标,不能解除限售; 4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合计占总 2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 资产的比例)等,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应不同 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 的解除限售比例。 的考核要求,解除限售 比例未达到 100%;部 分经营单位业绩考核符 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激励对象层面的个人绩效考核: 会对激励对象 2021 年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估依据个人绩效考核方案中列明 度绩效情况进行了审 的关键业绩(KPI)考核指标进行。绩效考核结果按 议。 照 S(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四 1 名激励对象于 2022 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 年 1 月离职,按照公司 下: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5 考核 解除限 划》的相关规定,其在 考核结果定义 考核分数 绩效考核年度(即 等级 售比例 2021 年)内因考核合 优秀:超额完成任务,工作 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S 90 分以上 100% 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 超出期望,有突出业绩 保留,其余未获准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称职:较好完成任务,部分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 A 80-89 分 85% 注销。 工作超出期望,业绩正常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激 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 称职:基本完成本职任务, B 70-79 分 70% 之绩效目标任务书》、 业绩基本正常 《股权激励计划之能力 态度考评表》的平均分 基本称职:部分工作未完 C 69 分以下 0 均高于 90 分,完成考 成,业绩有较大改进空间 核。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 各年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 售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49 名激励对象满 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2 名激励对象因未能完成其所在经营单位的考 核目标要求,解除限售比例未达到 100%;3 名激励对象应其所在经营 单位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标,不能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 1 名激励对象本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申请解除限售,但其已于 2022 年 1 月办理离职手续,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 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 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1 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20,604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的 0.1497%。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需回购注销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副总经理兼董事 郑少娟 87,900 股 21,975 股 0股 21,975 股 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共 53 人,其中符合本 5,089,208 股 1,098,629 股 197,341 股 1,248,666 股 次解锁条件激励对象 50 人) 注:1、公司授予 54 名激励对象共 5,177,108 股,本期计划解除限售股份 总额为 1,294,261 股。根据考核情况,本次计划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1,120,604 股 ;3 名 激励对象因未达到考核要求, 名激励对象因未能完成其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目标要 求, 解除限售比例为 50%,需公司回购注销股份总数为 173,657 股;1 名激励对象已于 2 022 年 1 月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684 股。综上, 公司 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 197,341 股,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70,641 股。 2、激励对象中郑少娟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后,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后的股份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2,405,081 12 34% -1,098,629 91,306,452 12.19% 高管锁定股 89,816,495 12.00% 21,975 89,838,470 12.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588,586 0.35% -1,120,604 1,467,982 0.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56,355,342 87.66% 1,098,629 657,453,971 87.81% 三、股份总数 748,760,423 100.00% 748,760,423 100.00%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